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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緊急聯系人有連帶責任嗎?

作為信用卡的緊急聯系人是不需要負責的。申請信用卡時,需要填寫緊急聯系人的聯系方式。但是,對於緊急聯系人的身份沒有嚴格的規定。理論上可以是父母,同事,甚至是不認識的人。

緊急聯系人的字面意思是在特殊情況下,銀行聯系不上持卡人時,會聯系緊急聯系人,通過緊急聯系人找到持卡人。所以簡單來說,信用卡上的緊急聯系人只承擔告知或協助的義務,沒有幫助持卡人償還任何債務的義務,更不用說承擔任何其他法律責任。

和在銀行貸款時填寫的擔保人不壹樣。貸款的擔保人是用來保證貸款能夠償還的。所以在填寫擔保人時要出具壹些證明資料,保證擔保人的真實身份和擔保能力。當貸款人不還款或無力還款時,銀行會找擔保人還款。所以,不要因為自己壹時的軟弱去擔保別人。緊急聯系人只有在持卡人聯系不上持卡人的情況下,銀行才會聯系緊急聯系人,讓他轉告持卡人還款。甚至有時候銀行也不會聯系,因為有時候壹些緊急聯系人的電話號碼是不真實的,或者可能換了手機。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壹條發卡銀行應當對信用卡申請人進行信用調查,充分核實並完整記錄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財務狀況、消費和信用記錄,確認申請人有固定工作、穩定的收入來源或者可靠的還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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