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小差罪是指違反兵役法規,從部隊開小差的嚴重行為。
本罪的客體是國家兵役制度。中國憲法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每個公民的崇高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的光榮義務。
兵役法對公民如何履行兵役義務作了詳細具體的規定,明確要求現役軍人遵守軍隊的規章制度,忠於職守,隨時為保衛祖國而戰。依法服兵役者,必須嚴格遵守兵役法規,履行兵役義務,不得逃避軍隊。否則將嚴重侵害國家法律規定的兵役制度,損害國防利益。
離開軍隊意味著為了逃避服役而離開軍隊。逃離軍隊有兩種基本方法。壹種是表演方式,即演員在部隊,未經批準離開部隊;另壹種是不作為的方式,即行為人經批準已離開部隊,但逾期拒不返回。
比如有的演員請假期滿不歸隊,有的住院出院不歸隊,有的被調離或分配離開原單位後拒絕到新單位報到。
逃離部隊的行為必須達到嚴重程度才能構成本罪。
所謂情節嚴重,壹般是指指揮官或者其他負有重要責任的人員逃離部隊,教唆多人或者脅迫他人逃離部隊;執行重要任務期間逃離部隊的;因受處分後不悔改,再次逃離部隊的;長期逃離部隊,經教育拒不返回者;逃離部隊後在社會上從事非法活動;逃離部隊後私自出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