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銀行可以通過發放貸款來防止企業資金鏈斷裂,防止信用風險的發生,監管部門可以鼓勵直接融資,但必須看到,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經營狀況不佳的企業很難獲得銀行和資本市場的信任。行政再融資只能延緩風險,不能消除風險。容忍違約率上升和適度的信用風險,有助於推動金融市場的市場化,形成風險自擔的健康文化。適度的信用風險對金融市場和實體經濟的影響是有限的,需要防範的是突發的、不可控的信用風險爆發。明確央企和國企的償債責任,避免惡意逃廢債務。中國的信貸市場是建立在政府、央企和國企的信用基礎上的,它們應該盡力穩定信貸市場。長期來看,政府對非重點行業國企的信用背書需要逐步退出,但短期來看,部分央企和大型國企違約,尤其是惡意逃廢債務,會加劇市場恐慌,不利於金融市場穩定。
2.妥善處理地方政府債務,不能輕易打開地方債務違約的潘多拉魔盒。
政府項目和地方債仍是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動力,地方債的積累短期內無法停止。隨著地方債置換的順利進行,必須承認,包括城投債在內的各種形式的地方債短期內不會消失。中國的大部分融資市場都圍繞著政府信用,尤其是今年。壹旦政府相關債務超預期違約,將動搖整個信用債市場的根基,擾亂融資市場。
3.加強信息披露和合規監管。
雖然經過多年發展,但發債企業的信息披露仍不盡如人意,很多承銷商對資金的監管也流於形式。在債券發行註冊制的大趨勢下,監管的重點不是判斷發債企業的信用資質,而是保證發債企業和承銷商的合法合規、及時詳細的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