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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300條司法解釋的最新量刑標準

《刑法》第300條涉及組織或利用邪教組織或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本罪的立案標準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或者組織、利用邪教組織、迷信欺騙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刑法》第三百條:組織、利用邪教、邪教、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的組織、邪教或者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 * *組織、利用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組織、利用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犯第壹款罪,又有強奸婦女、騙取財物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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