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執政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政治統治和各階級的經濟利益,按照自己的意誌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應當承擔哪些刑事責任,對犯罪嫌疑人給予哪些刑事處罰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壹.刑事處罰
刑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要處罰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還有就是驅逐犯罪的外國人。刑事處罰是指為消除冰雹而違反刑法應給予的刑事處罰,簡稱刑罰。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具體來說,刑法就是掌握政權的階級,也就是統治階級。
法律為了維護階級的政治統治和經濟利益,根據個人的意誌,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和刑事責任,對犯罪分子給予什麽刑罰。主刑是適用於犯罪分子的主要刑罰方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又稱從犯,是對主刑進行補充的壹種刑罰。
附加的懲罰包括罰款、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管制由人民法院決定。罪犯沒有被拘留,但他們的自由是有限的。移交公安機關、群眾監督改造的刑罰模式,只適用於罪行輕微的罪犯。刑事拘留是短期剝奪罪犯的人身自由,就近強制勞動改造。死刑是剝奪罪犯生命的刑罰。
第二,公正的重要性
正義是法律的生命,法律在運動中實現自身的價值。只有在正義中,法律才能成為法律,否則,法律只是壹紙空文,或是壹個死規則,只有文化意義,沒有規範意義。正義是權力正常運行的保障。任何社會的正常運轉都離不開權力的有效運行和防止權力濫用,而這兩者都離不開司法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