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國家的產物,是指統治階級(統治集團是壹個政黨,包括國王和君主)為了達到統治和管理國家的目的,通過壹定的立法程序而頒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體人民意誌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
法律可以分為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憲法是高於其他法律部門(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國家根本法。它規定了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的最基本原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
2.法律通常是指對社會全體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由立法機關制定,並由國家強制力(主要是司法機關)保證實施的特殊行為準則(社會規範)。
3、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和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有力武器,也是捍衛人民權益的工具,更是統治者統治被統治者的專政機關——法院的手段。法律是壹系列規則,通常需要通過壹套制度來實施。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制度會以不同的方式解釋人們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壹種區分方式是將其分為兩種:歐洲法系和英美法系。壹些國家將他們的法律建立在宗教法律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