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主要調整私法領域,主要體現私法性質,而刑法屬於公法,主要體現公法性質;
2.民法遵循意思自治,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與之建立民事法律行為,而刑法是國家強制的。但二者都是我國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法典無法調整的範圍,可以通過國家強制力進行調整。
民法的基本原則如下:
1,平等原則,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地位平等;
2.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3.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的原則。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綜上所述,刑法和民法典是不壹樣的。民法典規定了民事法律關系,而刑法對刑事責任做出了相關規定。刑法和民法不是兩個具體的法律,而是法律上的壹種分類方法,是指兩個具體的部門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自願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充分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根據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