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犯罪:手段是否殘忍,後果是否魯莽,後果是否嚴重,被害人是否有過錯。
財產犯罪:犯罪的數額、損害和數量(如多次盜竊)。
特別嚴重損害的定義:
指重大虧損,指重大經濟損失,包括利潤減少、虧損增加、導致破產、在競爭中處於劣勢等。根據司法實踐,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權利人破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應予追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條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中國同犯罪作鬥爭的具體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同壹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並加以懲處,以維護國家安全、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