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它是指犯罪構成客觀要件中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關系。因果關系有以下基本特征:1,因果關系的客觀性。因果關系作為客觀現象的因與因的關系,是客觀存在的,不依賴於人的主觀。2.因果關系的特異性。因果關系的特殊性在於,它只能是人的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聯系。3.因果關系的時間序列。原因壹定是先來的,結果只能是後來的。4.因果關系的制約性和具體性。因果關系是具體的,有條件的。在查明因果關系時,必須從實施危害行為的時間、地點、條件等方面具體分析。因果關系與刑事責任因果關系為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提供了客觀依據,並不意味著解決了刑事責任問題。要使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危害結果承擔刑事責任,行為人還必須具有主觀故意或過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是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後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故意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