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第七十九條規定:“木法分則沒有明文規定的犯罪,可以參照本分則最相近的規定定罪量刑,但應當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這就是我國刑法中的類推制度。所謂法律類推,是指我國刑法規定的刑法分則中沒有明文規定的犯罪,可以參照刑法分則中最相似的規定定罪量刑的制度。中國刑法實行罪刑法定原則。《刑法》第十條明確規定,犯罪必須是“應當依法懲處”的行為,即必須是法律明文規定的行為。這是壹個普遍的原則。但刑法第七十九條也規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犯罪,可以參照刑法分則中最相近的法律規定定罪量刑。因此,可以認為我國的類推制度是罪刑法定原則的例外或補充。
類比制度是必要的,因為中國是壹個多民族國家,幅員遼闊,人口眾多,政治經濟發展不平衡。同時又處於壹個快速發展變化的新時期。犯罪形勢不僅非常復雜,而且隨著政治經濟的迅速發展而不斷變化。現有的刑法條文不可能詳盡地概括所有的犯罪形式,更不用說提前規定了未來可能出現的所有新的犯罪形式。為了使刑法能夠及時有效地打擊壹切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新型犯罪,捍衛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有必要實行嚴格控制的類推制度作為罪刑法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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