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刑事案件二審認罪認罰是否有效?

刑事案件二審認罪認罰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有用,可能會判輕壹點。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共同犯罪量刑的指導意見》的規定,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可以減輕基準刑20%以下;被害人得到賠償並取得諒解的,基準刑可以減輕40%以下。二審取得被害人諒解的,二審法院可以據此撤銷原判,依法改判為比壹審輕的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不服第壹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後,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壹)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應當改判的;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的,在查明事實後,可以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原審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

第三款規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判決後,被告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抗訴的,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 上一篇:新時代大學生的法治素養包括哪些?
  • 下一篇:誰在行政機關從事行政處罰決定的合法性審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