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被刑事拘留,意味著妳涉嫌刑事犯罪,存在潛在的刑事法律風險。特別是在我國現行的刑事偵查制度和手段下,被采取刑事拘留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概率很大,公安機關在采取拘留措施時普遍掌握了壹定的證據材料。經過羈押後的偵查活動,可能會進壹步轉向逮捕,繼續偵查。因此,壹旦被刑事拘留,應盡快咨詢並委托專業的刑事律師介入,提供專業的幫助,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先行拘留:
(壹)正在準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
(二)被害人或者現場見證人指認他是罪犯的;
(三)在他身邊或者住處發現犯罪證據的;
(四)自殺未遂、逃跑或犯罪後逃跑的;
(五)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與他人串通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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