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草地和草原的區別

草地和草原的區別

草甸和草原的區別是生長環境和植被不同。

1,成長環境不同。

草甸生長在年平均氣溫0℃以下,冬季常呈片狀散開,被冰雪覆蓋。草原生長在高寒地區,氣溫變化大,晝夜溫差大,生長期只有120天。

2.不同的植被。

草甸植物種類繁多,包括莎草科、禾本科和雜類草。草原主要有紫花針茅、羽狀針茅、羊茅等高原特有草種。

草甸可以作為天然草場,在亞高山帶的部分地區,經過防寒和肥水管理措施後,可以開墾為旱田種植青稞、油菜等耐寒作物。草地根系較淺,植株形成密集的叢生,基部常被宿存的死葉鞘包圍,起到保護再生芽越冬的作用。在青藏高原上,高寒草地在高寒草甸之上,因為高寒草甸海拔在3200-5200米之間,而高寒草甸海拔在4000米左右。

草甸草原簡介

草甸:主要由多年生草本植物組成的植被類型。可分為河漫灘草甸和大陸草甸,大陸草甸又可分為旱地草甸、低地草甸、山地草甸、亞高山草甸和高山草甸。它在濕度適中的條件下生長發育,具有草層高、密、多的特點。它是壹種隱蔽的植被,分布在世界各地。

草地:在溫帶半幹旱和半濕潤氣候中,由旱生或半旱生多年生草本植物組成的植被類型。由於氣候、地貌等因素造成的差異,草原可分為典型草原、草甸草原和荒漠草原三種類型。廣泛分布於溫帶內陸地區,在我國主要分布於內蒙古、新疆等地。

  • 上一篇:刑法中的“從舊到輕”原則是指
  • 下一篇:行政機關主動糾錯的法律依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