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處罰罰款無力繳納的,可以申請暫緩繳納或者分期繳納。當事人必須繳納行政罰款。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是,當事人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延期或者分期繳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壹條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200元以下或者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罰款和罰金有什麽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罰款是行政處罰,罰金是刑事處罰;
2.執法機構不壹樣。罰款壹般由行政執法機關決定,罰款由人民法院依法決定;
3.適用對象不同。罰金適用於違反行政法規,不構成犯罪的普通犯罪分子,罰金適用於觸犯刑法的犯罪分子;
4.法律依據不壹樣。人民法院判處罰金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行政機關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