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簡易程序行政處罰文書材料的順序如下:
(1)檔案袋;
(2)卷內內容;
(三)處罰決定書;
(4)現場檢查記錄、檢查報告、調查記錄等證據材料按時間順序排列;
(五)行政處罰結案報告;
(6)罰款收據復印件;
(7)制備形式;
(8)卷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
兩年內未發現違法行為的,不給予行政處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資金安全和危害後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七條
實施行政處罰應當適用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但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法律、法規、規章已經修改或者廢止,新的規定較輕或者不認為違法的,適用新的規定。
二、行政處罰的原則是什麽?
行政處罰的原則如下:
1,法理。罪刑法定原則是行政合法性原則在行政處罰中的集中體現;
2.三公原則。即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3、與違法行為相適應的原則。實施行政處罰必須與被處罰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相適應,即行政處罰的種類、輕重和救濟方式應當與違法行為相適應;
4.壹事不再罰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