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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和自然村的區別

法律分析:差異如下:1。構成不同:自然村是村民長期共同生活而自然形成的村落。行政村是政府為便於管理而確定的鄉村管理組織管轄的區域。2.隸屬關系不同:自然村屬於行政村。自然村由行政村委會和村黨支部管理和領導。3.管理不同:行政村的管理是村民自我管理,權利在村民委員會。自然村沒有村民委員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百零七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城鄉建設、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發布決定和命令,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工作人員。省、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工作。省、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居住狀況和人口數量,按照有利於群眾自治,有利於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的原則設立。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和範圍的調整,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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