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記過期限12個月。處罰期限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住大錯,十八個月;降級撤職,24個月。
被撤職的,按照規定予以降職。
根據上述規定,記大過的時間為18個月。
公務員受到記過(記大過)處分的,不減少其崗位工資、等級工資和津貼。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處分的,不降低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補貼,績效工資按單位有關規定發放。
處分期滿解除處分當年,符合正常加薪條件的,次年從1起增加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處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五十六條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第五十八條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職級,受到記過、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等級。
處罰期限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住大錯,十八個月;降級撤職,24個月。
被撤職的,按照規定予以降職。
根據上述規定,記大過的時間為18個月。
公務員受到記過(記大過)處分的,不減少其崗位工資、等級工資和津貼。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處分的,不降低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補貼,績效工資按單位有關規定發放。
處分期滿解除處分當年,符合正常加薪條件的,次年從1起增加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處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