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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預他人婚姻的第三者是否違反了法律責任?

介入別人的婚姻是否違法要看情況:

1,三笑沒有兩本結婚證,不違法;

2,而且對於做小三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只有道德譴責。如果沒有違反法律,這壹點法律沒有涉及;

3.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起訴他人的過程

1,收集與案件相關的證據,如物證、書證、電子數據等。;

2.寫壹份起訴書,陳述:原告和被告的信息;訴訟請求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確定管轄法院,然後向人民法院提交準備好的材料提起訴訟;

4.人民法院立案後,應當預交訴訟費用,等待開庭審理。

犯重婚罪有兩種方式:

(1)公安機關根據報案、舉報或者其他線索自行偵查,或者法院、檢察院發現有重婚罪嫌疑,移送公安機關偵查的。偵查完畢後,通過檢察院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審理。配偶發現對方有重婚行為的,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被害人收集證據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重婚可以告上法庭,除了法定配偶,被騙結婚有配偶的受害人也可以提起訴訟。

可見,破壞他人婚姻的第三者沒有相應的法律責任,只會受到道德的譴責。法律規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給予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

重婚罪涉及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59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現役軍人同居或者結婚的,犯破壞軍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強奸軍人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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