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我國法定年份節假日等節假日相關標準中的第壹個休息日標準。休息日,又稱公休日,是勞動者在工作壹周後的休息時間。《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有1天的休息時間。1995年頒布的《國務院關於修改的決定》(國務院令第174號)規定,中國職工的休息時間標準為工作五天,休息兩天。決定還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壹工作時間,周六、周日為每周休息日;不能執行國家規定的統壹工作時間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