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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債權轉讓是什麽意思?

法律解析:虛假債權轉讓是指在不良資產打包處置過程中,因操作失誤或其他原因,將本不存在或已清償的債權轉讓給他人。虛假債權轉讓通常采取以下形式:(1)不良資產剝離前已清償。(二)不良資產剝離前實現抵質押或查封。(3)真實債權和虛假合同。(4)以新貸還舊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條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內未明確拒絕,或者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由第三人主張。

第五百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二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債務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代為履行。但是,根據債務的性質、當事人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債權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後,其對債務人的債權轉移給第三人,但債務人與第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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