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這是雙方的合法行為。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需要相互表示自己的意誌(意思表示是對外表示能夠產生民事法律效力的意誌的行為)。
意思是雙方必須就意思表示達成壹致,即意思表示要壹致。
合同的目的是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合同是當事人在符合法律規範要求的條件下達成的協議,因此應當是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使用偽造、變造、無效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支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五)以其他手段騙取對方財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