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職稱評定資格的人員,可以不參加全國統考,直接評定職稱,與考試取得的職稱具有同等效力,並得到* * *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認可,可以將職稱評定檔案移交所在單位人事主管部門。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認真履行職責,在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具有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另外,還需要考職稱英語和職稱計算機考試,還要有相關論文。
擴展數據:
職稱評定要求:
1.申請職稱評審的人員,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相應系列或者專業、相應級別的職稱評審申請條件。
2、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相應的職稱評審辦公室或其指定機構提交職稱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實行誠信承諾制度。
3.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新興業態、自由職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申報職稱,工作單位、人事代理機構或者其他授權機構可以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