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離開住所,在壹定法定期限內下落不明,經利害關系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根據現行民法典的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四年(含因戰爭原因下落不明的,僅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或者滿二年(從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無法生存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其死亡。
民事法律事實和事件的類型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地震、臺風、冰雹、洪水等。)和事故(戰爭等。).不可抗力的發生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合同關系,也可以免除當事人的侵權責任。
時間的流逝
壹定時間內依法可以導致壹定的法律後果。比如根據時效制度,時效期間屆滿可以消滅權利人的權利;根據知識產權法的規定,法定保護時間屆滿,可以消滅當事人享有的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
人的出生和死亡
自然人的出生導致自然人的人身權。自然人死亡導致繼承關系的產生,也可以導致婚姻法律關系的消滅。
其他的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自然現象和客觀事實,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也可以成為法律事實並引起民事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