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和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的適用範圍。
領導幹部是指各級黨的機關、人大、行政機關、CPPCC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軍事機關、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領導幹部。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訊問案件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的適用範圍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是指在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工作的人員。
《關於進壹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聯系溝通的若幹規定》的適用範圍
“司法人員”是指在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履行審判、執行、檢察、偵查、監督職責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