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據法律規定,學生嫖娼會受到什麽樣的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也就是說,壹個普通公民包括學生嫖娼,只受到行政處罰,最多行政拘留和罰款,不觸犯刑法,不會受到刑事處罰。
其次,我們來了解壹下,面對受到行政處分的學生,教育部門有什麽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學生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每個大學都相應地制定了自己的《處分條例》,不同的大學在制定《處分條例》時尺度不同。有的高校會因為“賣淫、嫖娼,或者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被開除學籍有的高校規定比較靈活,根據具體情況,會給予嚴重警告直至開除處分。從本質上來說,開除學生嫖娼也是符合規定的,也是高校教育自主權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