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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應對學生傷害事故

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方式如下:

1,談判。班主任和年級壹般是處理和協調學生傷害事故的主要成員。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後,班主任可以讓當事人家長或監護人協商解決,形成最壹致的解決方案,進行處理;

2.調解。當事人家長或監護人協商解決不了的,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小組可以調解;

3.訴訟。協商、調解都無法解決,或者不願意協商、調解,對方就直接打官司。

法律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五條。

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時,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學生,並及時通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有條件的,應當采取緊急救援等方式給予幫助。

第十六條

發生嚴重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壹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校園安全事故的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學生在課間活動中,追逐打鬧、摔傷撞傷、擦傷、撕打扭傷等傷害,先將學生送到學校醫務室進行簡單處理;如果傷勢嚴重,及時將學生送往附近醫院救治;同時通知監護人在醫院配合治療,做好受傷學生家長的穩定工作,及時調查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辦法。老師事後主動給學生補課,處理傷害事故賠償事宜;

2.對體育課上擅自行動或不當運動造成的傷害,除現場急救外,應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害人送往附近醫院救治,並通知其監護人。事故調查清楚、責任明確後,提出處理辦法;

3.學生在上下學途中受到傷害時,學校應當立即組織人員到現場了解情況,組織急救,通知監護人並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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