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請假是合法的,但是需要遵循壹定的法律法規。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休息日,應當安排節假日或者補休,國家可以通過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法定節假日調整為正常的周末。
因此,如果學校因客觀原因需要調整休息時間,可以將法定節假日的休息時間調整到其他工作日,但需要保證不違反勞動法,不會影響教學質量。壹般來說,學校請假是合法的,但需要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確保不會影響教學質量和學生權益。
擴展知識:
壹、療養的基本概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第二,休假調整的類別
1,休假調整
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在休息日加班的員工,可享受因加班而休假。員工享受調休時,應充分考慮部門的工作安排,提前壹周向上級提出申請,安排好交接工作,經部門負責人同意並簽字後方可享受。
員工享受調休時,應將總經理批準的加班申請單附在調休申請單上。在人事總務部辦理調假手續時,必須出示部門主管批準的調假申請表,否則不予調假。
2.帶薪年假
根據公司《員工工作守則》第四章第五十五條,“公司從第二年起,對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且工作日出勤率達到98%以上的員工,給予三天帶薪休假。之後每工作1年,帶薪休假天數增加1天,但最多不得超過10天。“公司給予符合條件的員工帶薪年假。
3.探親假
員工休探親假,應提前壹周填寫申請表,安排交接工作,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總經理簽字同意後,他們在人事總務部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