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務員崗位工資調整。公務員工資標準由現行的月工資510元提高到5250元到585元到7835元。也就是說,最低崗位工資從510元提高到585元,提高了75元,最高崗位工資從5250元提高到7835元,提高了2585元。
2.公務員薪酬調整。公務員工資標準由現行的每月810元至6135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020元至6496元。有專家表示,調整公務員工資的基本原則是壹方面提高基本工資的比重,另壹方面凍結津貼補貼的增長。
:
1.公務員,又稱國家公務員,是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法規,履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我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工資福利由國家財政承擔的工作人員。
2.根據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公務員職位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國務院因職位特殊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5月218日發布的《2016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6年末,全國共有公務員719萬人。2065438+2009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3.鑒於對公務員範圍的各種意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反復研究認為,幹部管理制度正在改革中,公務員範圍需要適應民主政治發展和我國現行幹部管理制度,公務員法草案的規定符合實際情況,建議維持草案規定的範圍;同時,建議對公務員定義的表述進行修改和完善,以符合需要規範的公務員範圍。最後,立法機關接受了這項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