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成語的來源
出自林青·澤旭《廣東調查海口事件的交稿》:“依法說話,各應遵守。”
二,成語用法
聯動類型;作為謂語和定語;帶著贊美。
例1:陜甘寧邊區政府和八路軍留守處的通知:“如有不法之徒膽敢陰謀鬧事,我處將依法處理,不要說不預測。”
例二:姚《李自成》:“凡敢違之,無論何人,必受懲罰。輕則絞死,重則斬首。我會遵守法律。妳應該對士兵說教,而不是審判法律。”
三、用法律說話的反義詞
1,說話算數:說話算數,沒有信用。
例句:他經常食言,是個食言的人。
2、胡說八道:胡說八道,毫無根據。
他胡說八道,完全不負責任。
3,廢話:沒有根據的,不切實際的廢話,或者說廢話。
他胡說八道,完全不可靠。
言出必行。
1,從古至今,只有說到做到,才能讓人信服。
2.任何敢於觸犯法律的人,不管是誰,都會受到懲罰,從絞刑到斬首不等。我說的就是我說的,所以妳應該對士兵說教,而不是審判法律。
3、天地,夫為百主;張幹坤的神通,壹句話就是世界的規律;口含憲法,以定天地之法;說什麽就說什麽,牽住千萬眾生。
4.我雖然出身皇族,卻壹直被踩在腳下,壹無所有。我不墨守成規,也沒有狹隘的偏見。我不僅可以拋開生死,還可以微笑著忘記恩怨。我要讓全世界都看到,我用國家法律殺了他,名正言順。我也要讓全世界看到,壹切都在光天化日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