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無效拆遷協議的法律規定

無效拆遷協議的法律規定

1.被拆遷人委托他人辦理拆遷的,受委托人未按委托人要求簽訂拆遷協議的,拆遷協議無效。委托方的委托是無效的,因為拆遷安置過程不是法律規定的緊急情況,如果委托,必須取得當事人的書面同意。2.被拆遷人的拆遷許可證被吊銷,拆遷協議無效。3.拆遷人未按法定程序告知被拆遷人補償標準的。4.拆遷公司未按規定程序告知被拆遷人本次拆遷補償形式或評估房屋重置價格的。那麽被拆遷人不可能知道房屋重置價格的真實情況,應當認定為拆遷公司故意虛假告知或者故意隱瞞房屋重置價格的法律規定,因此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應當認定無效。5.部分產權人簽訂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有效。6.如果被拆遷的房屋是* * *產權房,那麽簽約主體應為所有產權人。部分產權人代表其他產權人簽字的,應當由合法有效的授權委托書簽字。7.如果委托關系無效,本協議效力待定,其他產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確認協議無效。8.確認協議無效的,應當返還財產或者賠償損失。被拆遷人提出的安置訴訟請求應予支持,法院應當要求被拆遷人提供相應的住房。沒有住房的,可以酌情按照貨幣補償政策判斷貨幣安置。9.不具有拆遷民事權利能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訂立的拆遷協議無效;拆遷人與不在拆遷範圍內的其他當事人訂立的拆遷協議無效10,被拆遷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被拆遷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與拆遷人訂立的拆遷協議無效11,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或者沒有代理權限簽訂的拆遷協議無效12,拆遷協議違反法律法規。
  • 上一篇:學校可以開展哪些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 下一篇:野兔是國家保護動物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