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最新耕地占用條例介紹

最新耕地占用條例介紹

1.根據最新的《全國土地分類》和《關於農用地如何處理的請示》,農用地屬於農用地,在其上建設農房不屬於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水產養殖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不再按建設用地或臨時用地審批。

2.也就是說,在農業用地上建設農場,並不意味著改變土地的性質和用途,不需要審批農場用地,但建設農場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選址和布局符合動物防疫要求,生產區與生活區分開;

(2)畜(禽)舍的設計和建設符合動物防疫要求,照明、通風、排汙設施齊全,生產區清潔道路和汙染道路分開;

(三)有專職防治人員和汙染物消毒、隔離、無害化處理的專業設施;

(四)在飼養、防疫、診斷和治療過程中,沒有人或者動物患病;

(五)防疫制度健全;

(6)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後申請營業執照;

(7)如果是養羊場,需要辦理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 上一篇:關於延長刑事立案審查期限的法律規定
  • 下一篇:疫情黑板報的內容和文字怎麽寫?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