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二手房過戶中,贈與和繼承是兩種常見的方式,但也有所不同。房屋贈與隨時可能發生,繼承只有在產權人死亡後才發生。房屋贈與以贈與合同的方式實現,繼承可以是遺囑繼承,也可以是法定繼承,不壹定有合同。從稅收的角度來說,二手房轉讓有三種稅,分別是個稅、個稅和契稅。其實遺產過戶成本低,主要成本是繼承權公證。與買賣和贈與相比,遺產轉讓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繼承人憑繼承證書到房管局進行繼承權公證和更名。在實踐中,由於遺產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後才能轉讓,所以這種方式的人比較少。房屋贈與分為直系親屬和非直系親屬。直系家庭成本只有契稅;非直系親屬的贈與成本有三項,其中契稅和稅的計算方式與買賣完全相同,個稅為總額的20%。實踐中壹般傾向於指定繼承人僅限於法定繼承人,遺囑人可以指定壹個或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其遺產。然而,遺囑必須保留法定繼承人中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人和胎兒應得的遺產份額。指定繼承人無權繼承遺產中屬於該財產的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四條* *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的請求,撤銷其受有義務繼承部分遺產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