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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般法院判決繼承糾紛需要多長時間?

要註意壹審案件是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還是普通程序審理。壹般情況下,案件在六個月內結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如需延長,需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遺產訴訟屬於民事訴訟的壹般範疇。

法律分析

遺產繼承可以根據遺囑確定,當事人在立遺囑時也可以到當地公證處進行公證。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申請準備(1)咨詢律師,收集證據材料;(二)確定訴訟請求和被告;(3)撰寫繼承糾紛起訴狀。二、確定管轄法院,提起訴訟。遺產訴訟壹般由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如果爭議的遺產是不動產,原告可以向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是動產,比如金銀首飾、家具雜物,可以在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動產不屬於當地法院管轄的,選擇該動產價值較大的所在地法院管轄。動產和不動產都有,可以在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壹條* *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壹百六十壹條。不服第壹審判決的上訴案件,在第二審人民法院收到提交的案件前,當事人有轉移、隱匿、變賣、毀損財產行為,必須采取保全措施的,第壹審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依職權采取。第壹審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應當及時提交第二審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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