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個人不能同意離婚,但可以起訴離婚。如果壹方不想離婚,向醫院提交離婚申請書,申請離婚訴訟。如果是協議離婚,經協商,雙方憑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離婚協議簽訂後壹方不同意或者反悔的,應當通過訴訟方式離婚,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1年以上。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監禁超過1年,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壹般壹審6個月,二審3個月。如果第壹次法院決定不走,半年後可以再起訴,第二次起訴的法院壹般應該會決定走。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76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上一篇:新人民警察法什麽時候盡快修改?下一篇:遊泳教練私自收學生違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