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均可申請參加壹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1年。
5.取得工學或工程經濟學博士學位,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2.兩科免試條件: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並在65438+2003年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壹級項目經理資格證書,且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免考建築工程經濟學和建築工程項目管理兩科,只考建築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兩科。
1.受聘擔任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原“壹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即加試)不再單獨考試,並入壹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置級別為“附加專業”,申請人在選擇專業時要註意區分。報考人員必須取得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方可報考,成績當年有效。不再使用“壹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原檔案號。
4.港澳居民可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網上報名參加壹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在規定時間內考試成績各科合格後,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所在工作單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