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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在職法律碩士和10月在職聯考法律碩士有什麽區別?

首先,在職研究生教育網要告訴妳,1月在職法律碩士和10月在職法律碩士都屬於專業碩士在職研究生,都屬於先考後考的在職考研模式。不同的是:

第壹,申請條件不同。

1月在職雙證法律碩士報考條件為:本科畢業三年,本科畢業五年,沒有取得學士學位的要求。10月份在職聯考法律碩士報考條件為: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滿三年。第二,學習風格不壹樣。

報考1月份法律碩士在職研究生的考生,考試合格後可自由選擇脫產學習、非脫產學習和非脫產學習,10月份法律碩士在職聯考不屬於脫產學習。

第三,獲得的證書不同。

1月份LLM畢業,可以拿到在職研究生碩士學位和在職研究生畢業證。10月份在職聯考畢業,只能拿到在職研究生碩士,拿不到畢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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