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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法律執業的內容

法律分析:1,醫療機構資質、執業及安全管理;2、醫務人員資質和執業管理;3、藥品和醫療器械、臨床用血管理;4.醫療技術的臨床應用和研究;5.醫療質量管理;6.傳染病的預防和治療;7、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包括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人類精子庫);8、放射診療、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9.心理健康服務;10,中醫服務;11,醫療文書管理;12.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醫療機構應當履行的職責和其他要求。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三條醫療機構以拯救生命、防治疾病、服務公民健康為宗旨。

第四條國家支持醫療機構的發展,鼓勵以多種形式舉辦醫療機構。

第五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全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對軍隊醫療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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