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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的作者

《醫法》的作者是於昌。

《醫法》是明末清初醫家於昌所著的壹部綜合性醫書,成書於清順治十五年(1658)。

於昌,字,江西新建(今江西南昌)人。生於明朝萬歷十三年(公元1585),卒於清朝康熙三年(公元1664),享年79歲。裕昌的青少年通過學習來改善他們的職業生涯。崇禎年間,進貢學生被派往北京,但壹無所獲。

後來他轉而躲在禪宗裏,然後他出去攻擊醫生。往返於南昌和靜安之間。清初(公元1644 ~ 161),於遷居江蘇常熟,成為明末清初的名醫,與、並稱清初三大名醫。著有《道德草》、《傷寒論》、《傷寒論》、《醫法》等。

本書結合臨床癥狀和體征,闡述了辨證論治的規律,明確指出了醫生在辨證論治中常犯的錯誤。全書共六冊,第壹冊為基礎理論,第二至四冊為外感病,第五、六冊為內科雜病。本書以《內經》、《傷寒論》、《金匱要略》為基礎,詳細論述了中醫的診斷方法。

本書對臨床具有參考、指導意義和實用價值,是壹部理論聯系實際的中醫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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