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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分類標準

根據醫院的經營模式和利益屬性,醫院可分為正規醫院、民營醫院和合資醫院。根據《醫院分級管理標準》,醫院經評審後確定為三級,每級又進壹步分為甲、乙、丙三級,其中三級醫院增加了壹個特級,故醫院分為三級十級。

壹級醫院:直接為具有壹定人口的社區提供預防、醫療、保健和康復服務的基層醫院和衛生院。其主要功能是直接為人群提供壹級預防,對社區內的多發病、常見病患者進行管理並對疑難重癥進行正確轉診,協助高水平醫院做好中間或院後服務,合理分流患者。

二級醫院:是為多個社區提供綜合醫療衛生服務,並承擔壹定教學科研任務的區域性醫院。其主要職能是參與指導高危人群監測,接受壹流轉診,為壹流醫院提供專業技術指導,並在壹定程度上進行教學和科研。

三級醫院:跨地區、跨省、跨市、跨地區,為若幹地區提供高水平專科醫療衛生服務,執行高等教育和科研任務的醫院。其主要職能是為專科(含特殊專科)提供醫療服務,解決急危重癥,接受轉診,為下級醫院提供專業技術指導和培養人才;醫學教育|網收集整理省級以上各類高級醫學人才培養和承擔科研項目的任務;參與並指導預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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