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發展,我們要不斷提高對法治的思想認識,自覺把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理念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2.樹立和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理念,對加強和改進立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努力制定切實有效、群眾滿意的法律法規,充分發揮法律的規範、引領、促進和懲罰作用。
3.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方面,要進壹步鞏固已有成果,解決存在的問題,繼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和司法改革。
擴展數據
思想和觀念是行動的指南。只有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理念,才能革故鼎新,除弊興利,切實做到嚴格守法,公平公正,剛柔相濟,文明便民,有效懲治違法犯罪,調解民間糾紛,維護群眾權益,確保社會穩定。在執法司法中,要堅持壹切為了人民、壹切依靠人民的根本原則,堅持對法律的敬畏和堅守,排除各種主客觀障礙,壹切依法辦事、重視為民,積極推動全面依法治國進入新境界。
參考資料:
秋實。樹立和踐行以人為本的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