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商:是指當事人同意在不通過法院的情況下互相讓步,以終止糾紛或防止糾紛的發生。
2.人民調解:在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
3.民商事仲裁:雙方有仲裁協議或者仲裁條款的,可以到設區的市以上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4.訴訟:訴訟是指被害人或其他案件當事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途徑包括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維護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
1.訴訟:訴訟俗稱“訴訟”。訴訟是指被害人或者其他案件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訴或者上訴,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處理案件,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訴訟途徑包括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2.非訴訟途徑:公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非訴訟途徑,是指受害人或者其他有關人員請求有關國家行政機關或者其他有關單位處理和解決問題,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途徑。
3.尋求法律幫助: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是我國的法律服務機構。為了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公民可以要求法律服務機構提供法律服務。由於社會分工、教育水平和專業知識的不同,人們的法律水平也不同,甚至差別很大。很多人還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和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