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問題1的回答:老張去世後,老張燦的財產只能由老張的兒子繼承,但兒子先去世了,他的孫子和孫女代位繼承,但兒媳如果盡了贍養老張的義務,也可以享有壹份財產。這是繼承糾紛中經常使用的方法,壹般由法院判決有效。
問題2答案:老張再婚了。他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與配偶有約定的按約定分割,不約定老張死後繼承。
問題3答案:遺產的法定繼承是妥當的,除了老張有遺囑,可以按照遺囑繼承。如果有繼承糾紛,法院解決判決時可以考慮子女或者其他人對老人的贍養問題。即使第壹順位繼承人未能修復老人,也可能失去繼承權。沒有繼承糾紛,但第二個問題還是處理了。
如果老張是獨生子女,母親已經死亡,父親的財產也視為老張的財產,按照上述方式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