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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有用嗎?

遺囑具有法律約束力。遺囑是指壹個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以法律規定的方式處理其遺產或其他事務的法律行為,在創建人死亡時生效。繼承可以在老人去世後開始。

遺囑總是有效的。但法律規定,繼承權受到侵害的,自知道被侵害之日起兩年內有權起訴。同時,在繼承開始後20年起訴侵犯繼承權的,法院不予受理。

但有效遺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立遺囑人需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遺囑的內容需要是立遺囑人分配其財產的真實意思表示;遺囑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遺囑的形式符合法律的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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