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訴訟的條件如下:
1.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系;
2、起訴離婚的,必須是婚姻關系的壹方;
3.提起離婚訴訟的壹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是否存在準予離婚的情形;
二、離婚起訴的程序:
1.當事人或查冊代理人攜帶本人身份證、起訴狀、離婚證據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支付訴訟費用;
3、人民法院審批應當立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2街。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