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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以上18以下的法律定義是什麽?

16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能夠利用自己的勞動收入,維持當地人民壹般生活水平的自然人,可以視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18周歲以上的公民為成年人,16周歲以上但18周歲以下的為未成年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成年人犯罪會被定罪量刑。青少年犯罪不像成人犯罪那樣嚴重。

壹個人法定年滿16周歲,有收入來源養活自己,也可以視為成年人。

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國家法律

第十七條年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法定代理人許可、追認,但是可以獨立進行純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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