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監察制度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秦以來官僚帝國對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官僚權力進行規範的有效方式,是鞏固最高皇權、限制官僚權力獨立擴張、嚴厲打擊官僚腐敗的不可或缺的制度。可以說,監察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政治制度的精髓。在漫長的歲月裏,封建制度中的壹些重要制度是可以淘汰、停止或者取消的,比如檢察員制度、科舉制度、宰相制度,但是監察制度在各個朝代都是必須的。總結中國封建社會監督制度的經驗教訓,對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黨和國家的監督制度大有裨益。研究中國古代監察制度的發展軌跡,揭示中國古代監察制度的內在規律,對於今天的反腐敗鬥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歷史表明,缺乏任何監督的政權必然導致腐敗。只有建立並有效監督各級官員,才能預防和減少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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