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維方式的基本特征
法律思維是主體認識客體的壹種方式。
法律思維的主體是指法律職業者,主要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客體是指法律規範和客觀現實。
法律思維是以法律規範和客觀事實為基礎的。
法律思維的邏輯起點是進入法律視野的自然事實或案件,包括時間、地點、人物、行為、動機等。法律思維通過法律規範的要求來區分自然事實和法律事實,並在此基礎上進行建構以區分法律事實的性質。
擴展數據:
有人認為法律思維是按照法律的邏輯去觀察、分析和解決社會問題的思維方式。有人認為法律思維是壹種特殊的思維,主要是指職業法律群體根據法律的性質抽象概括人們的思維傾向而形成的壹種思維定勢,是壹種受法律意識和操作方法影響的理解社會現象的法律思維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