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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誌願者助手?

法律解析:自願幫助是指壹方無償為另壹方提供勞務。其中,無償提供勞務的,是幫助勞動者;接受勞動服務的是被幫助的勞動者。幫助勞動者,在幫助勞動者的活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的,被幫助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壹)因勞動者的幫助活動使其受到人身損害的,被幫助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助的勞動者明確拒絕幫助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可以在受益範圍內進行適當補償。(二)幫助勞動者因第三人的侵害而遭受人身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第三方不確定或者無力支付賠償,被幫助的勞動者可以進行適當的賠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無償提供服務的幫工在幫工活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的,幫工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受助人員承擔賠償責任,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受助人員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被幫助的勞動者明確拒絕幫助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因幫工活動受到人身損害的,應當根據幫工和被幫工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被幫助的勞動者明確拒絕幫助勞動者的,被幫助的勞動者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範圍內進行適當補償。幫工在幫工活動中因第三人的行為遭受人身損害的,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有權請求幫工給予適當賠償。被勞動者賠償後,可以向第三方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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