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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委員會、國家計委、財政部、勞動人事部關於實施義務教育法若幹問題的意見。
免除學費,實行助學金制度。
1.義務教育免學費。
2.在少數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和邊遠地區,免收雜費,但仍按原規定執行?。
3、有條件的地區可免雜費。
(1)條件尚不具備的地區,要做好家長的解釋工作。在當地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免收雜費;對於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減免雜費。
(2)免學費金額由當地人民政府撥付給教育部門,由教育部門發放給校大使?使用,不得挪用。非教育部門舉辦的中小學免學費數額由舉辦者自行解決。
(三)凡收取雜費的地區和學校,收取雜費的標準和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市教育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學校不得自行制定標準,亂收費。雜七雜八的收入都留在學校?學校主要用於學生的學習和生活開支。
4、國家在初級中學和部分小學(主要在困難的少數民族地區,其他窮?地區和需要寄宿的地區)實行獎學金制度。具體辦法和標準由各地自定。
擴展數據
學雜費是指學校向學生收取的費用。上世紀50年代,我國中小學生免學費。1986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草案》明確規定,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收學費。
所以在中小學,學雜費是壹個約定俗成的名稱,實際上只包括雜費。大專、中專所需的各種經費由財政撥款,不收學雜費,這對過去發展高等、中專教育起到了積極作用。
參考資料:
學雜費-百度百科?國家教育委員會、國家計委、財政部、勞動人事部關於實施義務教育法若幹問題的意見-廣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