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異地特殊門診流程如下:參保人首先需要辦理異地醫保確認手續,然後到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參保人員住院(含門診特定治療)的,可到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和門診特定治療,醫療費用由個人先行墊付。參保人辦理了異地醫保確認手續後,可以到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參保人員住院(含門診特定治療)的,可到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和門診特定治療,醫療費用由個人先行墊付。1,出院之日起1個月內,由參保單位提供資料向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①醫保卡正反面復印件。(2)已確認的異地就醫申請表復印件。③出院或診斷證明。④醫療費用明細清單。⑤醫藥費正式發票。第二,異地就醫。1.被保險人在外地(不含港、澳、臺地區)旅遊、求學或探親期間患急性病時,可前往當地公立醫院就醫,門診醫療費用由被保險人承擔。2.經批準住院(含急診觀察治療)發生的費用,由參保人先行墊付,單位經辦人持資料向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①參保人所在單位的證明。(2)醫保卡復印件。③出院或診斷證明。④醫療費用明細清單。⑤醫療費用發票。⑥住院病歷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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